2008年漳州市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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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漳州市教育局 2008-1-31 10:29:21 |
2008年我市继续允许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。 1、保送生人数要求如下: 允许各达标高中面向本校初中毕业生自主招收保送生100人; 允许各民办高中面向本校初中毕业生自主招收保送生,不超过经审批后招生计划的30%; 允许各县一中(含龙文中学、芗城中学)面向本县自主招收保送生150人; 允许漳州一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保送生150人。 2、保送考试要求:考试科目必须包括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政治、历史、物理、化学七科,不得擅自减少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本县一中(含龙文中学、芗城中学)面向本辖区自主招收保送生的方案报我局审批,否则,将不予确认录取结果,不予建立高中学籍。 保送生资格、原则和程序、管理等其他要求均按去年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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